星期日, 11月 25, 2012

可選擇的家庭

因為歐蘭德政府打算通過同性婚姻的法令,前陣子(17/11)法國幾個大城市同步舉行首次的反同性婚姻大遊行。基於捍衛家庭價值的理由,宗教組織當然在裡頭扮演重要角色。不過,Michel Serres在最近一次訪談中,倒是從基督宗教的起源,讀出一個很不同的結論。基督宗教的獨特處,不在捍衛固有的家庭價值,這裡固有的意思是血緣繼承的、「自然」的家庭關係;相反地,在兩千年前,基督宗教就首先發明了一種藉由選擇而成立的家庭:由約瑟、瑪利和耶穌組成的模範家庭。就某種意義言,血親之家標記了人類的動物起源,不可避免地製造宿命般的仇恨。兩千年後,人們是否總算能成為真正的基督徒?

以下是粗略的翻譯(原文連結): 

天主教會能帶給當今世界的,是其「聖家」(la Sainte Famille)的模型。這個模型出現在路加福音。我們在那裡讀到,聖家裡的父親不是父親(既然他是養父,而非生父),兒子不是兒子(他不是親生子)。至於母親,我們當然不能說她不是生母,但我們又加上一些關鍵的但書,說她是處子之身。因此,建立在收養的基礎下,亦即建立在由愛而做選擇的基礎下,聖家全然掙脫遠古時期的所有譜系。

聖家是極為現代的模型,它創造出新的親屬基本結構,依據的乃是基督之言:「汝等當彼此相親相愛。」從那時起,我可以稱呼年紀與我女兒相仿的修女為「我的母親」,這在宗教與的世俗的社會中都再正常不過。此收養的模型貫穿整部福音。當耶穌在十字架上時,他毫不猶豫地向瑪利提及若望:「母親,這是你的兒子。」他打造了一個全新而非自然的家庭。

我並非自命不凡,想指點任何天主教會的教義,但既然您們問我天主教如今可以提供人們什麼,我認為我們在其中可以找到一些言語,回應關乎我們這時代經常提出的問題,一些圍繞在親屬模型、同性婚姻等方面的問題。聖家的模型讓我們能夠明白當今家庭的種種演化,並且祝福這些演化。對我來說,我看到這道鴻溝在兩千年前就已經填滿了。這不是我的發現,路加福音上早已有記載。

在今天,重點在於發揚「汝等當彼此相親相愛」這個用以調校新家庭關係的概念。« Adoption »(收養)這個字來自拉丁文optare,意思是「選擇」。基督宗教是關於收養的宗教。福音告訴我們,我們唯有在收養/選擇自己的子女時,我們才成其父母。就算我們是生父或生母,我們也唯有在向自己的小孩說「我因為愛而選擇了你」的那天,我們才成為父親或母親。這是聖家所提供的模型。再沒有自然的律則,佔最先位的是愛的律則。

我相信收養是福音捎來的「好消息」。在福音之前,我們有系譜,那是部族的律則,意思是藉由繼承而來的律則。如今,讓我們無法達致民主的,仍是家庭與家庭間、部族與部族間、宗派與宗派間的鬥爭,就像從前遠古中東所發生的那樣。就政治、人類學或道德的觀點看,基督宗教獨特的新奇處在於它撤除了自然的繼承,取而代之,它提供收養、慎思而得的選擇以及來自愛的自由。

6 則留言:

  1. 這段Serres的訪談在好幾個面相都打開了局面,面對當前的議題,作為哲學家的高度,檢視了天主教教義,根本上來瓦解當前宗教的恐同言論,也打開了在運動與理論同時介入的新可能,非常令人耳目一新,這個議題,甚至對現代異性婚姻制度都很有衝擊性。

    話說老大說越來越覺得法國其實是很粗爆的("一個核電佔80%的國家,怎麼可能優雅?"),比如說反核運動幾乎在法國銷聲匿跡,據來台訪問的法國反核界人士說,反核力量在70年代就被法國政府挾警察力量給消滅殆盡,對比68年學運顯得很諷刺;現在知道,法國竟然會有"...幾個大城市同步舉行首次的反同性婚姻大遊行",法國的雙面性格值得好好研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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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我倒不覺得一個社會有雙面性格很奇怪。要不是特別被壓抑或特別被鼓勵,誰總是以一種面貌示人呢? XD

    不過另一方面,在反對與贊成者都可以盡情發聲的社會,執政者卻還能下決定,這點倒是令我更為驚訝。台灣政府總是先尋求「社會共識」再下決定,但我懷疑總是落在社會共識後的決定算得上是政治決定...法國舉行反同性婚姻遊行,是因為歐蘭德政府已宣布要讓同志婚姻在明年初合法,再這樣的情況下,政治決定領先社會共識,而這正是讓民主選舉有意義的重要條件。

    在法國之前,西班牙、葡萄牙、甚至南非都已成認同性婚姻,宗教或傳統家庭價值在這些國家,可能還更有影響力,但它們的人民還是允許民主政治能夠決定、能夠造成社會演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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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覺得好好研究的原因是在於有趣、有意義,並不是覺得奇怪,就像是台灣,誠如所言,這麼樣地想要尋求"社會共識"、政治上也沒什麼左派右派,全部都是一派,這樣的沒有性格、許多人認為是"民粹理盲"的社會,在法國人眼中才覺得奇怪吧~

    不過老傅說的意思,就是恰恰與同志婚姻相反,既然法國政府"政治決定領先共識",決定了同志婚姻的合法(這個不用說,有識之士應該都會認為這是一個有勇氣、正當與正義的選擇),那當年法國政府動用警察暴力鎮壓了反核運動,恰也是"政治決定領先共識"的銅板另一面(據說當時的民意是傾向反核的),可是這樣恐怕就很難說是"人民允許民主政治能夠決定"吧? 在這個其中,其他的因素(日本福島核災就是個好例子)就需要考慮,這也是STS很有著力點的地方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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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我想你說的對,民主代議制度的確經常矛盾。而且政府與民意間的關係的確還需考慮當時情境的種種因素。

    不過我想法國七零年代的抗爭氣氛,應該和現在很不相同,現在所謂的「反」同性婚姻遊行,其實也不過是拿著汽球、穿上爸媽溫馨和小孩手牽手的T恤走上街頭。(反之,似乎也有看到到有反反同性婚姻人士被警方驅離之類的新聞...)

    核能的問題相當複雜,法國獨鍾核電這件事也一直是STS熱衷的研究題材。不過,說法國的反核力量是(或只是)被政府警察消滅的,我倒是有點存疑。 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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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我完成同意法國反核力量(或至少反核社運)是完全被警察消滅這一說法有相當大的問題,這麼符合社會學典範的圖像(國家機器vs社會運動),絕對不可能是法國擁/反核的唯一解釋。

    倒是我很驚訝知道法國的反同性婚姻遊行竟然這麼的河蟹,我們都知道在美國這類運動通常都是由基進宗教團體所發動、形式(不論是實際或是意識形態)也很激烈;雖然法國是宗教(天主教)團體所組織的,但看來更像是傳統中產階級的家庭價值(也是一個驚嘆號)危機感被動員起來,這讓我對法國這方面的情形還滿有興趣的。

    台灣最近在同志婚姻上也有一些進展(陳敬學、高治在高院的案子),據說20日就要宣判,如果成功,就立下了重要的前例(具律師申辯說,民法並未說死,只能由一男一女結婚),而聯合報最近民調顯示,多數人贊成同志婚姻合法化、但卻不希望自己的小孩親友是同志,這些情形還真能表現台灣(我突然想到喜宴裡郎雄最後的表情)的情形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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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cela m'aide un peu pour donner une autre point de vue à la dame qui fait la relecture de ma thèse.

    Je vais transmettre cet article à elle. Cela sera intéressant parce qu'elle est catholique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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